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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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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转账赚佣金

  害人又害己

  □通讯员 胡咏琴

  近日,回想起先前帮人转账赚取高额“佣金”,实则涉嫌犯罪的行为,48岁的永康女子王某十分后悔。

  10月22日下午5时许,市公安局花街派出所民警接到线索发现,在东城街道附近有人出借银行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将诈骗来的赃款通过转账的方式“洗白”,并从中获利。当晚11时许,通过沿路摸排走访,民警在华溪北路某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据王某交代,9月2日上午9时许,她收到好友姚某的信息,得知其手头有一笔赌资急需流转。但因银行限额转账无法流通,姚某希望王某帮助其流转,并给予1%的报酬,另外介绍朋友还可以按照人数给予100元的人头费。

  当天下午2时许,王某带着两位好友准备与姚某会面。但因姚某临时有事,便安排另一名陌生男子指导三人操作。短短十几分钟的简单操作,王某就轻松赚到了900元的手续费和300元的人头费。

  随着王某介绍转账的人数越来越多,王某本人涉及的转账数额也越来越大,直到被抓获时,已非法转账30余万元。

  经查证,王某用于转账的资金并非赌资,而是以姚某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诈骗得的赃款。目前,该团伙已经被武义县公安局抓获,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永康日报 警界 00007 2021-11-03 永康日报2021-11-0300015;永康日报2021-11-0300016 2 2021年11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