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古山镇古山大道台洪成五金制品厂、古山镇兴业路永康市力能印刷厂、古山镇芦山路永康市古山林源量具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6月20日,古山镇西坑路永康市崔海政塑料制品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