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
(紧接10版)坚持稳慎原则,探索推进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适时推进山区县乡镇撤扩并工作。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率先探索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入实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实现形式,建立全省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长三角互联互通。
29.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统筹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等协同发展,梯次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农业价值拓展实现机制。实施稳粮保供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打造现代种业强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适用农机具研发推广行动,全面推进“肥药两制”和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渔业、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5万元/人。推进“农业+”行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乡村产业“一县一平台”建设。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培养一批乡土人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集成示范改革试点。健全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推广实施“整村授信”模式。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建强村公司,完善“飞地”抱团机制,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积极发挥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推动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作用。
30.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紧盯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实施“三同步”行动方案,系统化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集成建设省域帮促数字化系统,建设新型帮共体。实施绿色发展重点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11个县(市),推行“GEP论英雄”改革,实现生态质量、绿色发展、幸福宜居全国领先,与全省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5左右。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建立县村户一体帮促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驻村工作组,省市县联动每年向全省乡镇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1万人,开展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帮扶行动,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开放式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以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为牵引,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开发覆盖城乡、多跨协同、政策集成的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数字化重大应用场景,建立标准化清单化帮促制度,建立分类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人群个人发展账户,逐步改善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
31.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制定实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新阶段山区发展政策体系,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和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全面推进跨山统筹发展,推动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转型。发展“绿色+智慧”特色产业和生态工业,培育“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山区名品,实施消费助农计划,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高标准创建“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探索推行市场化推动山区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加大省直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干部人才交流力度。全省域增强海洋意识,全省域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2.0版建设,深入推进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加强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探索省市共同设立海洋发展基金,推进海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新发展阶段升级山海协作指导意见,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按照产业链协同需求精准结对、合作共赢,深化拓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协作内容。探索完善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机制,高水平建设“产业飞地”、山海协作产业园,支持山区海岛在省内外中心城市探索建设“科创飞地”,推行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打造助力山区发展高能级平台。更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强对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支持建设“生态飞地”。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深化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32.打造对口工作升级版。推进工作项目化、项目体系化、体系品牌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全面提升对口工作绩效。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重点做好与四川等地的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丰富创新协作方式,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长期全面精准开展与西藏、新疆、青海等地对口支援,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交流交往交融、文化教育支援,助力受援地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浙吉对口合作,推进深化开放、产业转型、创业创新、要素流动和人文交流等五大合作任务。
六、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先行示范
33.打造学习宣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实施铸魂工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度体系,开展中心组巡听旁听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深入实施溯源工程,推进百年理论创新研究工程,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研究,建设好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启动实施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系统构建理论溯源体系。实施浙江人文学科振兴工程,提升基础理论和新兴交叉学科研究水平。深入实施走心工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宣讲体系、基层理论宣传宣讲工作体系,打造“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基层宣讲品牌、重大政策和理论发声平台。实施传承红色基因薪火行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文化,组织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的浙江印记研究,构建浙江红色精神谱系,推进浙江革命军事馆建设,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守好红色根脉。
34.高水平推进全域文明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秉持和弘扬浙江精神,培育“浙江有礼”省域品牌。实施全域文明创建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覆盖。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最美浙江人”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完善关爱礼遇机制。实施全民人文素养提升行动,建立常态化人文素养评估体系。弘扬诚信文化,深化移风易俗行动,探索实行文明积分制,擦亮礼让斑马线等文明实践品牌,推进文明好习惯养成。持续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厚植勤劳致富、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
35.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应用转型,打造“文E家”“文化礼堂家”等应用场景。深入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加强重大主题作品创作的组织规划,建立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完善全周期文艺精品服务机制,精心打造之江编剧村、中国网络作家村等文艺创作新平台。深入实施百名文化大家引育工程,推进浙籍文艺名家回归计划。实施百亿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市公共文化高标准设施、高品质服务提升计划,加快建设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之江文化中心、浙江社科中心、浙江音乐厅新馆等新时代浙江文化地标,启动建设浙江电影学院,打造之江艺术长廊。深入实施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实现“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创新文化走亲等文化惠民活动品牌,开展艺术振兴乡村计划,实施书香浙江提升行动,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实施高质量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探索推行浙江文化保障卡制度,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拓展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服务有效途径,推广“文化管家”等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推进媒体深度融合改革,提高现代传播能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大新型主流传播平台,构建精准触达的现代传播体系,建立丝绸之路文化研究院,实施浙江文化“出海计划”,打造辐射全球的国际传播窗口。
36.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诗路文化带建设,推进文明之源大遗址群和世界文化遗产群建设,加强西湖、良渚、大运河(浙江段)保护利用,推进上山文化申遗,加快实施“千年古城”复兴,打造具有代表性的浙江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实施百张文化金名片打造工程,加强传统工艺、传统戏曲艺术等保护传承,积极申报人类非遗、国家记忆遗产等代表作目录项目,建设中国越剧博物馆,积极打造中国越剧文化中心。推进美术书法艺术繁荣,创办浙江书法院,提升浙江画院、浙江油画院水平。深入实施文化研究工程,解码浙江文化基因,推进浙东学派、永嘉学派、阳明心学、南孔儒学、和合文化等创新转化,建设宋韵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开展当代浙江思想史研究,编纂浙江文库,系统提升浙学品牌影响。
37.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打造国家数字出版、短视频、音乐、网络视听产业基地。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高质量发展,支持横店创建国家级影视文化产业先行示范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创新中心和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实施百家文化名企创优工程,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创建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纵深推进“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打造国家文化和旅游融合示范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建成全域旅游示范省,推进乡村旅游、森林康养、民宿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打造海洋旅游、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争取开展出入境游便利化改革试点。
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38.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攻坚战,构建数字化生态环保综合应用系统,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处置及举一反三闭环管控机制,完善环境司法制度机制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持续推动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85%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全面建成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构建安全美丽“浙江水网”,新增美丽河湖500个。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提标”行动,行政村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统筹推进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美丽海湾”保护建设,启动省级“蓝色海湾”整治,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推动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强化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管控,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模式。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加强固体废物闭环监管、医疗废物非接触式智能监管,严格落实禁塑限塑制度,实现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所有设区市和6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无废城市”,建成全国“无废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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