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问题编号三十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低散乱产业特征未根本改观”(问题编号三十三)已完成整改。近年,我市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低散乱”企业整治工作。2019年全市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1072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24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1家,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获评国家绿色设计产品2件;2020年全市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1090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35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5家,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我市“低散乱”产业特征得到明显改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579-87101131
联系地址:浙江省永康市金城路25号1416办公室。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