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经济开发区银川东路浙江奥然电器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九龙村筑帮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族大厦永康市百年进出口有限公司及东城街道永康市滏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