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前仓镇流动人口周某芳、周某毅、陈某乡、罗某洋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5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新到我市居住三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应该在三天之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