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长效巩固创建成果
——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系列评论之三
□本报评论员
文明贵在坚持,需要久久为功。常态长效是文明创建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内在要求。让城市文明持续“保鲜”,关键在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轨道。
巩固创建成果,要狠抓责任落实。当前,我市文明创建的思路、目标、任务、举措都已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狠抓推进落实。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党员干部带着群众一块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一把手”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层层落实责任;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拿出足够精力,深入创建一线、逐项排查问题,真正做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市创建办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创建责任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各街道(区)和村(社)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把各类动态问题及时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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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创建成果,要强化制度建设。制度最能管根本、管长远。制度建设是一个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是创建工作走向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测评体系要求,认真梳理创建中反复出现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集中研究解决,做到“销号一个问题、建立一个机制、跟上一个制度”。要及时总结文明创建经验,将创建中的一些成功做法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确保创建工作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要健全管理规范,聚焦重点领域,找出制度漏洞,推进流程再造,形成一批长效制度成果。
巩固创建成果,要严格督查考核。眼下,创建工作到了关键时期,要想“考”出优异成绩,必须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动真碰硬,不留情面,坚决做到问题在哪,责任就在哪,问题出现在哪,问责就到哪。要加大督导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以“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开展“一日一督查、一周一通报”,既督任务、督结果,又督进度、督过程,既查认识、查作风,又查责任、查成效,督到痛处、查到实处。同时,要以红黄榜排名制度为抓手,在推动社区共建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跟踪问效。对于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给创建工作“拖后腿”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