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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放过小案是人民警察的大作为

  □本报特约评论员

  薛建国

  “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李荣超破获了100多起小案子。这些案子看似小,其实是大作为,因为它们关系着社会治理、人民警察的形象。

  古山派出所的民警李荣超真当了不起,今年已经破获了100多起案件。虽然都是一些小案子,但仍让人觉得可敬可叹。(详见本报9月23日第7版报道)

  派出所是公安的基层单位。我们始终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从这个角度看,所谓的小案并不小,解决的是人民群众的心头大事。李荣超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能破获100多起小案子,证明他是有大情怀的。这个情怀就是把人民群众当亲人,认真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小案子因为影响小,即使破得再多,可能也难以成名。抱有这种思想的人,是名利观在作祟,是不可取的。为人民服务,必须是真心实意,如果掺杂过多的名利,就是变了味的服务。一个人在服务人民群众时挑三拣四,事实上是不把群众当回事。一个不愿做小事的人,时间久了,很可能就是“小事做不了、大事抓不住”。以李荣超破小案来说,破小案不但是在履行使命,同时也是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一个战士,平时不上训练场,战时如何上得了战场?对一个警察来说,若每天只等着大案,对小案子不屑一顾,何来基本功?没有基本功,怎么破大案?一个人应该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但实现理想和抱负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积小流以成江河,积跬步以至千里。

  从社会治理角度来说,破小案其实是大作为。在现实当中,许多重大恶性案件是小纠纷小矛盾引起的。因其事小,就不以为然,结果人的情绪得不到及时化解,最终导致出现极端行为。破小案,就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之基,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良情绪。公安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一辆电瓶车,价值虽然不大,但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主要出行工具,上班离不开它,接送孩子上学离不开它,菜场买菜离不开它。在接警时,如果民警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作为,那么失主的负面情绪会得到有效纾解。如果因为一个案子的东西价值不大,民警在接警时就态度淡然,那么当事人心里肯定是不会舒服的,对公安工作缺乏信心,甚至引发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时代的一粒灰尘,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具体到每一个人来说,电瓶车被偷之类的事也绝不是什么小事情。解决不好,就是百姓心头的一道坎、一座山。事关民生、群众切身利益、人民警察形象的事,必须着力解决、轻视不得、马虎不得。

  李荣超破的是小案,得的是民心。得民心者,一定是人民的支持者。李荣超破了这么多小案,实际上也为破大案积蓄了能量。这个能量一方面是自身业务能力的提升,另一方就是群众的认可。群众认可你,就会无条件支持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支持是取之不竭的能量。当然,一个警察的最大愿望是天下无贼,本质上是不希望有大案发生的,而减少大案发生的可能就是不放过小案。


永康日报 大家说吧 00005 2020-09-27 永康日报2020-09-2700017;永康日报2020-09-2700018;永康日报2020-09-2700020;永康日报2020-09-2700021;永康日报2020-09-2700022;永康日报2020-09-2700019 2 2020年09月2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