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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两袋生活垃圾随手扔“吃”罚单
优雅城市 大美永康
文明创建进行时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楼诗卉
本报讯 乱扔垃圾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不自觉,不仅随地乱扔垃圾,甚至还有人为了图省力将自家垃圾随意丢在路边。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经济开发区就有人因此“吃”到了罚单。
近日,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对辖区炉头村长虹路沿线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在整治时发现一名骑着三轮车的男子黄某从车上拿下两只袋子随手就扔在了地上,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其行为。
经现场调查取证,骑车男子黄某所扔的两只袋子装着的是纸质饭盒、筷子等生活垃圾。执法人员当场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将垃圾清理干净,并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别把乱扔垃圾不当回事。”执法人员表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如违反此项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