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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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东城街道望春小南路永康市鑫康商务宾馆、城东路永康市鸿业友谊宾馆未主动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8月13日,经济开发区铜陵西路宏晨工贸未主动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8月13日,象珠镇象珠四村工业功能分区永康市亿彤加工厂、永康市佰的加工厂、永康市民民包装有限公司、永康市庄海软轴机架厂、永康市姚氏五金加工厂未主动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