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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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江南街道恒丰路永康市复鑫塑料制品经营部、张晓飞五金配件加工厂未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8月12日,芝英镇黄龙村永康市品腾电器有限公司未主动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8月13日,江南街道金饰路永康市金倬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亚城兴拓五金加工厂、永康市荣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紫微南路永康市大家好育人推拿室未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8月13日,东城街道总部中心金都大厦永康市郎格平面设计工作室未主动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