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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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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指垃圾乱投和油烟乱排

  推进餐饮行业“改头换面”

  开发区中队

  挥起执法利刃

  助推环境质变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楼诗卉

  本报讯 餐厨垃圾有没有混投?油烟排放是否达标?油烟净化器有没有开启……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中队深入辖区餐饮场所,开展餐饮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挥起执法利刃全力推进辖区餐饮行业改头换面。

  “你们把剩饭剩菜、餐巾纸、一次性筷子都装在同一个垃圾桶,这种混装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科源路一家餐馆,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饮店存在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的情况,当场对该餐馆负责人进行了宣传教育,讲解《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告知餐厨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擅自处置餐厨垃圾等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餐厨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倾倒、排放,不得给未依法取得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置。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各餐饮场所后厨,就油烟排放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全面摸排,实地查看餐饮店油烟是否过大、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装置是否正常运行,等等。

  “本月15日起,《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已经正式施行,其中第22条规定要求,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将油烟直接排入下水道。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季度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一次清洗维护并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你们一定要重视起来,不能随意排放油烟了。”每到一家餐饮店后厨,执法人员都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餐饮负责人定期清洗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督促其自觉养成先净化后排放的生态环保理念。

  截至目前,开发区中队已查处32起餐厨垃圾不规范投放的餐饮单位,并分别处以罚款20元的简易处罚;已检查304家餐饮饭店后厨情况,督促整改27家。

  接下来,开发区中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刚性,丰富执法手段,秉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常态化管理目标,持续不断推动垃圾分类、餐饮油烟整治,助力“无废城市”“蓝天保卫战”建设。

  检查现场


永康日报 经济开发区 00007 2020-08-28 12252626 2 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