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影视投资四大骗局
编者按: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利用公众平台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凡遇到以影视投资为名向不特定对象宣传募集资金的,投资者均需谨慎对待,以免掉进投资陷阱。
随着近年来影视文化迅速发展,影视投资也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众多投资者跃跃欲试。
但由于之前影视市场的封闭,许多个人投资者对这方面认识不足,容易陷入投资骗局,被非法集资和骗子盯上。在此,列举影视投资中常见的四大骗局。
P2P非法集资
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发布P2P电影理财产品,通过网站或手机APP进行非法集资,这类公司往往会诱导用户前期进行小额投资;并给予短期高返利,或者定期固定收益,以诱导客户进行更大额度的投入,等到时机成熟这种平台会关闭网站或APP携款逃跑。
冒充影视公司
冒充影视公司发布虚假影视项目,影片在网络上根本没有任何消息,而且公司并不能出示任何有力证据,如广电总局备案、拍摄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正规的纸质合同、版权收益证书。
借虚拟信息发布项目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部电影在网上也能查到,他们也有各种证明。那你就要小心,这可能是一种借壳的方式,一定要了解清楚这部影片的出品公司是不是你所投资的这家公司。
如果有疑问,可直接联系影片出品公司询问。确定在广电总局能查询到这部影片的出品方。另外,该公司必须有广电总局颁发的拍摄许可证。
把出售门票当版权
以出售门票方式告诉你是版权,其实并不是,因为门票是不参与分红的。只有出品方才有资格出售版权,宣发部门和其他部门无资格出售。
□通讯员 赵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