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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说事
开栏语: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2014年预算绩效写入新预算法,2017年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标志着绩效管理正逐步从理论研究、探索试点走向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为营造浓厚的绩效氛围,牢固树立绩效理念,着力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部门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市财政局开辟“绩效说事”专栏,向广大市民朋友广泛征集民生领域绩效管理线索。如您有相关建议意见,想了解专项政策资金使用绩效,欢迎致电0579-87178796,或在“永康财政”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将据此筛选典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或分析解读。
《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暂行)》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政纪律,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暂行)》永委办发〔2020〕14号,内容如下:
加强
监督
检查
重点内容
·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
组织实施
①明确工作职责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立足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财政部门要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切实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②创新监督理念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施分级预警、动态监管,建立财政性资金动态监管工作闭环。
③注重沟通协调
要注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协调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强化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贯通融合。
④落实整改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
⑤加强成果应用
切实提高监督检查成效和成果利用水平,推进财政监督检查成果与预算安排结合,通过检查结果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服务与指导。
监督方式
日常监督
通过预决算公开、财政资金动态监控、常规项目抽查、政府采购监管、会计信息质量管理、项目投资评审等方式组织实施,以审核、监督、评价等形式强化财政资金日常监管。
绩效评价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各部门单位应组织对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对本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进行部门评价。
重点监督
根据上级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以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项目和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问责机制
① 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对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整改。
② 建立绩效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的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
绩效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