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金清退公告
经讨论决定,从2020年5月15日起永康市供销总社社员股金服务中心成立清理组,即日起清退社员股金。请各持股社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中心清理组清退股金。逾期未前往清退的,利息将按照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利率结算。特此公告。
公告人:永康市供销总社社员股金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