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根植于群众“家门口的监委”
我市监察工作联络站实现全覆盖
□首席记者 张赤奎 通讯员 应明夏
本报讯 “拿到这张特殊的‘聘书’,感觉肩上的责任更重了。我一定尽心履职,积极开展监督,切实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近日,在石柱镇监察工作联络站成立会议上,塘花村新任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张妙雄对于扮演好自己的“新角色”显得信心满满。
成立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是我市全面深化“四全举措”的有效切入口,也是健全村级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市16个镇(街道、区)424个村(社区)全部完成监察工作联络站成立及人员聘任工作,1312名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受聘上岗。这也意味着,我市监察工作从镇(街道、区)一级向村(社区)一级进一步延伸,实现监察工作全覆盖。
“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是强化基层监察监督,推动监察监督体系向基层拓展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必须是政治过硬、作风踏实的村干部。为确保每一名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做到“清”装上阵,市纪委监委制定了监察工作联络站人员聘任资格审查意见,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方式,由村党组织、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镇(街道、区)党(工)委及市纪委监委对拟聘任人员层层审核,全面严格把关,做到政治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有“硬伤”的坚决不用。
2018年11月,我市探索建立“1+3+X”乡镇监察工作机制,即出台1个乡镇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组建由乡镇助理监察员、村居监察联络员、村居监察信息员等3类人员组成的“监察三员”队伍,同时出台若干配套工作制度。借此次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成立之机,我市还对监察联络员队伍进行了优化,同时对助理监察员、监察信息员进行了相应调整,并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变化,进一步优化监察信息员网格设置,让监督触角“一竿子”插到底。
值得一提的是,监察信息员独立于监察工作联络站,一旦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直接向镇(街道、区)监察办主任或市纪委信访室报告。“这样的设置是为了严格控制信息知晓范围,保障信息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共聘请1105名村民为监察信息员,结合监察工作联络站的设立,监察信息员将继续发挥收集、传递信息的作用,全面形成覆盖全市的基层监察网络。
“我们要把监察工作联络站打造成根植于群众‘家门口的监委’,使监察工作联络站不仅成为社情民意的‘收纳站’,更是‘解决站’‘反馈站’,乃至提振群众生活发展信心的‘加油站’。”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坚持把监察工作联络站作为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力量的有益补充,进一步优化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监察联络员、监察信息员队伍,完善配套措施,加大考核力度,督促担当履职,努力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全市基层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