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两代表一委员”调解优势 部门联动推进执源治理
“平安大会战”化解“执行难”
□记者 李梦楚 何悦
通讯员 傅尤奕
本报讯 4月21日,我市“一月一镇平安大会战”行动首站在古山镇打响。“平安大会战”启动仪式后第二天,古山镇便与西溪镇合力,化解了一起“执行难”案件,为“平安大会战”行动开了个好头。
2016年8月,西溪镇某村村民黄某驾驶摩托车撞倒古山镇某村村民郦某,导致郦某腰部骨折。经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全责,法院裁判黄某须赔偿郦某医疗费等赔偿金共计18万元。但因黄某经济条件有限,且对赔偿金存在异议,该起案件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
4月22日,“古山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开展联合调解。在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市法院执法人员的同时,该中心还邀请了古山镇、西溪镇的人大代表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调解优势。当日,黄某、郦某顺利达成协议,黄某支付了执行标的,双方握手言合,并对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借着“一月一镇平安大会战”的契机,4月28日,市法院与古山镇政府、古山派出所、芝英检察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山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同推进执源治理工作。
行动当天,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楼常青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古山镇、古山三村村干部一起对该村村民胡某“执行难”案进行会商研判。此次活动共约谈党员身份的被执行人8人,上门督促履行、责令交付车辆12人次,送达罚款通知书15份,执行和解6件,执结3件,到位金额57万余元,其中促成和解的一件案件当场交付6万元。4月29日,不按期移交车辆的5名被执行人统一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此次行动通过前期涉古山镇案件排查,以古山镇范围内涉特殊主体案件、前期责令交付车辆案件、疑难重点案件、其他未主动履行案件等为主要突破对象,通过集中约谈、网格督促、上门送达、疑难会商等活动形式,力达“促进案件自动履行、消化一批执行存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净化一方诚信环境”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