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前仓镇仙延路房东叶某菊、前仓镇老街房东应某钦、前仓镇前仓村房东王某源、前仓镇武平路房东褚某宝、前仓镇后吴村锦溪路永康市前仓锦鹏校具厂、经济开发区荆顶村房东徐某和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战“疫”需要,各房东、用人单位应主动实时报送流动人口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