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顺利实施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对金鸡路高速桥下至后吴村路段进行加宽,需征用金鸡路以南区块的土地,禁止该路段以南10米的土地种植农作物及果树苗木。自本公告颁布之日起,抢种的农作物及果树苗木,不再进行青苗补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农户承担。
特此公告
永康市前仓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