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先进集体
□记者 吕鹏 通讯员 胡建勋
本报讯 近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目前,我市已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镇街区公共法律服务站、42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真正构建了纵向实体平台全覆盖、横向热线网络全贯通、各法律服务产品有机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据悉,2017年至2019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46件,为22935人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1269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7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569.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