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可享受“抗疫补贴”
补贴比例最高可达实际培训费用的95%
□记者 王靖宁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省人力社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通知》,自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至相关部门发布的疫情影响消除之日止,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的各类企业可以开展线上培训或委托线上培训平台开展培训。企业可自主确定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通知》规定,享受政府补贴的培训只能是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继续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培训等。线上培训的项目和内容应和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可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有意向申请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企业可以通过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网址递交以下资料进行申请备案:申请报告(说明是否受疫情影响处于停工或半停工状态,开展线上培训的重要性);培训工作方案(准备如何开展培训,借用什么平台,采取什么方式,培训对象及其岗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如何进行过程管理,保证职工切实参加培训的举措、培训成本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和培训平台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培训过程中,企业应按照制定的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学员学习过程应可查询、可追溯,并保留学员真实学习记录的相关凭证。培训结束后,负责培训的机构应核发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考核测试的依据。
《通知》规定,企业开展线上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按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800元。企业购买线上培训平台服务的,按发票凭证核定;企业自主开展线上培训的,按直接支出的成本凭证核定。
企业职工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培训结束后,企业申领补贴需提交以下资料:学员名册;学员签到注册、学习记录(除了平台学习记录材料,还应提供能证明确为学员本人学习的材料)、在线测试证明材料;发票凭证;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承诺书。
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社保局将在三个月内直接将补贴款发放到企业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