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
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第二批)
根据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上下联动抓好整改,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此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已公布23个整治项目牵头单位、整治内容、投诉电话等,为落实开门搞整治要求,现公布第二批(涉及6家牵头部门,11项整治内容)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一、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校外培训机构问题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整治成果:明确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禁令”,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教育,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许可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开展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督查和培训机构办学执法检查“双查整治”专项行动,移交无证办学案件16起,约谈办学者75人,拆除广告牌99块,关停无证机构130所,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典型案件5起,有效规范在职教师职业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秩序。拓展培训供给资源,开展小学课后校内托管服务,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
二、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整治内容:建立完善进校园活动申报、审核、认定等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进校园活动要求,实现进校园活动有章可循。实行进校园活动清单管理制度,各学校可对照清单遴选确定进校园活动,限定每学期每校省市县三级进校园活动不超过5项,节约中小学校非教学工作成本和师生非教学工作时间,减少对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干扰,纯化教书育人环境。
三、义务教育营养餐政策落实不力问题集中整治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整治内容: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健全教育扶贫长效机制,完善现有教育救助补助政策,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流程,明确资助项目、对象和条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得到相应资助,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本学期共1378人享受义务教育营养餐,资助经费68.9万元。
四、低保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整治成果:印发《永康市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大起底”式全面排查,会同各镇(街道、区)对于低收入农户名单中未纳入低保、低保边缘的对象进行逐户走访。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各镇(街道、区)现有低保3674户(共4485人),低边户915户(共1529人)。专项治理期间,共完成3273户低保户、低边户入户调查;社会救助系统中完成3693户低保、869户低边、178名特困人员的复核工作;累计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451户、557人,低边户312户、820人;清退错保、关系保、人情保12户;近亲属低保备案89份,银行卡备案114份。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低保公示制度体系、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动态管理长效机制,低保名单在民政局官网和各行政村公开栏实行永久公示,确保低保制度公平实施。
五、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检查巡查、整治、报告制度,国省道巡查每日不少于2次,县道每周不少于2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路面、桥梁、隧道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2019年11月底,已完成病危桥梁改造5座;整治、验收核销政府挂牌事故多发点7处。12月4日对6条县道标志标线工程进行招投标,预计2020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完善工作。
六、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整治成果:针对单联村供水工程管理缺位问题,出台农村供水工程市级统管政策;针对农村饮用水补助标准偏低问题,调整单联村供水工程补助政策,出台《永康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实施方案》,实施“十大行动”实现城乡同质饮水。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开工建设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项目65个,新增农村受益人口9.7万人,已完成年度任务的89.8%。
七、河道、湖泊“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整治成果:制定《永康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水政监察大队、水库管理总站、杨溪水库灌溉工程管理局及各水库管理处(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期间,共发现问题3个,已联系综合执法局、属地镇(街道、区)查处。省“清四乱”暗访发现的我市2起乱占、乱建行为(分别为永康江下园朱段蔬菜隔离网、华溪杜山头段放置集装箱)均已整改完毕,“清四乱”系统中已销号。
八、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整治成果: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全市82家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查处问题药店20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20起;全市各定点药店及民营医院均已纳入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并实现对82家零售药店和206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视频监控全覆盖。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严肃查处违规违约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共查处定点医疗机构27家,追回医保基金95.1万元。
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行动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整治成果:加强与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困难群众管理台账,逐人核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实现“3+N”一站式结算,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开展低保、低边对象因病致贫等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等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门诊规定病种范围。
十、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整治成果: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提高重点地产食品及校园餐饮的治理水平。全市208家食品小作坊100%登记建档;组织八类地产食品共42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网络考试;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包括480批农产品在内的1010批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成功创建省级名特优食品作坊及亮化达标食品生产企业13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检查相关经营单位1395家次,提出指导意见386条,立案查处2起;开展校园后厨卫生情况大检查,检查校园食堂51家,检查结果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推送文章阅读量超5万次。
十一、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整治成果: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在社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宣传,开展线下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集中培训保健品重点经营主体70余家;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场所133个(次),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51家(次),保健类店铺320个(次),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96个(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0多人(次),联合专项行动27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次,清理网络虚假信息189条;组织排查永康市食品、保健食品“老人讲堂”35处,关闭、劝离17处,立案查处19件,移送公安13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