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东城街道金贸大厦永康市方艺珂贸易有限公司、永康市草根一族商贸有限公司、永康市永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