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西城街道烈桥村正大路永康市西城牛嫂饭店、香樟西大道永康市姚人杰加工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3日,经济开发区东城街道曹园三街永康市汇升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