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
![]() |
![]() |
![]() |
![]() |
![]() |
10日,古山镇工业区凤翔路永康市贵瑞工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2日,东城街道城东路永康市东城美因特小家电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2日,东城街道九铃东路永康市东城伊佐拉女装店、永康市小熊小吃店、永康市馋口餐厅、永康市东城黛静服装店、永康市涵亿瑞服装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分别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