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关于开展
“迎大庆、保安全、维稳定”环保专题行动的公告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及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局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大庆、保安全、维稳定”专题行动,行动主要包括针对工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公众举报监督及市级督促整改等内容。现就公众举报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二、举报内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违法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未安装或者不正常使用、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放射源未经批准使用、处置的,以及其他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严重危害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人应准确提供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准确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的详细位置)、基本违法事实等信息,并尽量提供影像资料。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必要时协助查明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对故意捏造、诬陷或制造事端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受理部门工作人员对举报人信息及有关材料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举报方式:1、电话举报:87115747;2、来信或来访举报,举报地址:永康市江南街道南苑路30号(永康市环境监察大队一楼举报中心)。
六、本次专题行动集中举报受理时间:2019年9月1日至9月20日,8︰30—17︰30。
七、本公告之发布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