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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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至15日,西城街道永康市奥坤工贸有限公司、永康市军昂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西城街道浙江盛达电线有限公司、永康市皓希五金加工厂、永康市西城青陈小吃店、永康市政安工具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永康市升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700元罚款。
8月19日,花街镇浙江尚成门业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700元罚款;古山镇永康市锦碟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8月22日至27日,经济开发区泓宇弹簧厂、永康云贵饭店、顺天物流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