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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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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3家餐饮饭店

  长期占道经营屡教不改

  影响周边环境

  “吃”万元罚单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楼诗卉

  本报讯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开发区中队对辖区科源路3家长期占道经营且屡教不改的餐饮饭店分别开出1万元的行政处罚罚单。

  据悉,科源路是开发区的一条主干道,道路两侧既有企业,也有外来人员集聚的长城村、夏溪村和曹园村。得益于外来人员集聚的优势,科源路成为开发区商贸、市场最繁华的路段之一。

  特别是九州西路至九鼎路段,虽然只有短短500米,却集聚了34家餐饮店,其中经营烧烤的就有16家。进入夏季以来,这些餐饮饭店经常存在占道经营、占道作业行为、占用公共道路,影响群众出行的同时也影响周边环境卫生,附近住户苦不堪言。

  自7月初以来,开发区中队以“四城联创”为契机,会同市场监管局开发区所、鑫茂物流、夏溪村村两委等上门逐户下发整治通知,要求各经营户对照要求对经营秩序、市容秩序自行整治,严禁占道经营、前店后厨乱堆放、污水乱排放等违法行为,并组织人力物力对所有占道乱堆放物品进行清运。

  经过一系列的集中整治,很多商家都按要求完成整改,但还有3家餐饮饭店却依旧存在占道经营、作业行为,开发区中队执法人员再一次上门普及城市道路范围的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所需承当的法律责任,并下发《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然而就在最新一次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3家餐饮饭店还是占道经营、屡教不改。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立案查处,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对3家餐饮饭店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整改并处以罚款1万元。

  记者了解到,通过事先告知、教育劝导、不断督促,给予充分的整改时间,逾期不改再立案查处,这是开发区中队践行“721”工作法最生动的诠释。

  今年以来,开发区中队对市场市容环境秩序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经营者采用“721”工作法严管重罚,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对于拒不整改或屡教不改的商家,则通过执法手段来“兜底”,动真的、来实的、碰硬的,形成整治市容环境秩序的强大震慑力,还辖区群众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开发区科源路占道经营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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