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东城街道英阁小区永康市桂风餐饮店、永康市如香饭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7月18日,东城街道望春东路永康市亮星数码快印店、永康市东城阿旭理发店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一名被警方处以100元。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