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永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拟奖励(扶持)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永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61号)文件要求,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并上报2018年度永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奖励(扶持)事项80项。经事项受理、资格审查、部门联审等程序,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对以下申报单位的62项申报事项给予奖励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9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事项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现代服务业办公室)和永康市财政局反映。单位出面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受理。公示受理电话: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现代服务业办公室):87101420。
永康市财政局:87178740。
永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