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孩多次入店盗窃
父亲“大义灭亲”报警
□通讯员 陆潇雅
“警察同志,我这里抓到个小偷!”6月18日17时许,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市民郎先生报警,称其抓到了一个小偷。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郎先生的一番话不禁让民警为其点赞。
“我的儿子到别人店里偷钱、偷香烟,老板娘让我不要报警。我个人认为,这种事情不能宠,而是应该更加严厉的处理。不管他成年还是未成年,这种事情都是不允许的......”从郎先生的叙述中,民警弄清了这起“大义灭亲”事件的来龙去脉,这起案件的另一个主人公就是郎先生15岁儿子小龙(化名)。
阿邦(化名)家住在永康市江南街道某村。6月18日上午,阿邦发现自己家开的小卖部少了钱,便赶忙查看店内监控。可是,当阿邦查看监控时,发现监控电源线被拔。随后,阿邦到村里的监控室查看村级路面监控。监控画面显示,当日2时30分许,一位男子进入了店中。在查看过程中,阿邦发现监控中的男子形象、衣着、发型等都很像同村的朋友小龙。通过微信沟通,小龙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违法行为,并表示自己会利用打工赚钱的方式偿还阿邦店里的损失。阿邦考虑到小龙的年龄不大,就按照小龙所说的方式解决。
可是事情还没结束,郎先生找到阿邦,询问自家儿子是否在前天晚上到其店里拿过东西,得到肯定的回答后,郎先生将小龙叫到店内,随即拨打了110。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派出所内,小龙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经过。由于小龙和阿邦平常关系不错,时常会去阿邦店内找阿邦玩。某次机缘巧合之下,小龙发现阿邦店内一扇经久不开的卷帘门没有上锁。加上小龙性格顽皮,家中对其的零用钱一向比较严格,没有钱的情况下,小龙就对阿邦家店铺下了手。今年3月份初至今,小龙多次到阿邦店内行窃,每次行窃数目不等,有时候就偷现金,有时候就偷香烟。截至被抓时,小龙共盗窃了7条阳光利群香烟、1条硬壳中华香烟和1900余人民币,共计价值在4500元许。
目前,小龙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但因其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关于赔偿,小龙的父亲表示就按照原先小龙的想法让其通过劳动自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