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西城街道永康市西城合成机械设备厂、永康市应捷日用五金制品厂、永康市骏阳电动工具配件加工厂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各处以100元罚款。
18日,古山镇永康市贵善五金制品厂未按时报送10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