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生意太好餐桌不够用
大意老板顺手
牵“桌”闹乌龙
□记者 徐敏 通讯员 李露露
本报讯 “误会,都是误会,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会更加注意的,不会自作主张乱拿东西了。”近日,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调解室里传出了一男子道歉的声音。
道歉的男子姓金,今年23岁,云南镇雄人,在开发区九州西路附近经营了一家餐馆。
“晚上,我们餐馆接了个聚餐的单子,餐桌不够用。刚好我们的住处楼下有三张桌子,我以为是房东的,跟房东说了一下就把桌子搬到店里用了。”金先生道出误会的来龙去脉。
殊不知,这三张桌子的真正主人是租住在同一栋楼里的宋女士的。宋女士以在九州路附近摆摊为生,而那三张桌子就是她出摊的工具。事发当日上午,她下楼出门,发现放在楼下的桌子不见了,以为是被人偷走了,就赶紧报了警。
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调取周边的监控发现,金先生和另一名男子开着三轮车运着三张桌子往大坟山沿方向的九州西路去了。沿着监控的轨迹,三轮车停在金先生的餐馆门口。
民警立刻赶往该餐馆,找到正在店里忙活的金先生。一开始,金先生很理直气壮,坚称桌子是问房东借的,并不是偷窃而来。随后民警联系了房东,房东称桌子不是他的,是他另一个租户宋女士的。
得知自己闹了大乌龙,金先生很快把桌子送到了派出所,并在调解员调解下向宋女士赔礼道歉。宋女士考虑到与金先生租在同一幢房子里算是邻居,发现彼此还是老乡,且最终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失,决定不予追究责任,双方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