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带泥上路,罚!施工车辆请“净身”出门
□记者 徐灿灿 通讯员 李晓霞
本报讯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浙G58622的自卸车在江南街道西虹花苑小区附近的道路上行驶,车轮带泥,严重污染道路。执法队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尽快将被污染的路面冲刷干净。
现场,执法队员暂扣涉事车辆,依法约谈徐某,并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带泥上路、污染道路的当事人徐某处以3000元罚金。
据了解,春节后我市城区在建的建筑工地有14个,施工车辆出入频繁。按照规定,建筑工地必须设置清洗设备,并配备专门人员,确保施工车辆“净身”出门,施工车辆出门前也应当主动清洗好车轮,避免污染道路。
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厉打击车轮带泥上路或车身未做好密闭防护措施导致路面污染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对相关车辆及建筑工地从严从重处罚。仅3月,该局就立案查处12起,暂扣车辆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