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解案件29个
□通讯员 应佩玉
本报讯 “永康成立了浙江省首家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强化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在庭前。” 12日下午,在全国两会浙江代表团驻地,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的发言赢得了与会代表的掌声与认同。
去年7月,永康市人民法院与市金融办、帮扶办、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及永康农商银行联合成立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诉讼与调解衔接,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助推了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作为试点单位,永康农商银行在贷款起诉时,法院会先进行诉前调解登记,再委托调处中心调解。若三十日内调解成功,将督促债务人按约履行,不再行使诉讼程序;债务人未按约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调解不成功的,则进入普通诉讼程序。自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29个案件,涉及贷款金额614万元,其中9户贷款全部结清,归还贷款173万元,13户贷款进行了化解,涉及贷款345万元,7户贷款实施分期归还,涉及贷款金额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