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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该怎么分?

  市民:

  我在公司当总监,收入还算不错,但是想要买一套自己喜欢的房子还差很远。为了早点买房,在公司选择购买的住房公积金范围里,我选择了最高的比例。由于夫妻感情不好,现在有离婚的打算,我知道婚后买的车子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都是需要在离婚时分割的。但是我妻子说我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真离婚,那么也是要分割的。

  我已经工作七八年了,所以真算起来,这笔钱还是挺多的,社保是归个人使用,不能分割转让,但是住房公积金是为了买房、租房等,可以用于家庭或夫妻间,但是我不相信这是离婚后可以分割的部分,那么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该怎么处理呢?

  浙江纬马律师事务所商晶晶律师:

  结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如果无约定或者过错,对于离婚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①结婚后,双方通过工作、生产、经营、投资等渠道获得的工资、奖金、收益;

  ②结婚后,双方凭借专利、注册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获得收益;

  ③婚后继承他人的财产或者获赠得到的财产,除了指定给予一方的除外;

  ④其他应该归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中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但是根据最高院对婚姻法的相关解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市民:

  但我有点感到困惑,住房公积金一般是通过购买房屋、建造、修理房屋等支取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话,根本不能实际支配住房公积金,那么又谈何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浙江纬马律师事务所商晶晶律师:

  不能支取不代表不存在,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公积金购买了房屋,该住房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被储存的住房公积金没有实际获得,但也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仅有一方持有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的,在离婚时一般是直接予以对半分割。离婚时,什么财产该分割是两个人应该好好思考和协商处理清楚的。通过以上的内容,希望能带给你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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