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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

  我市出租车

  不加价

  司机若违规收费,

  可拨88900000投诉

  □记者 李悦

  本报讯 近日,金华、东阳等地相继发出公告,宣布2019年春节期间(2月4日除夕零时起至正月初六晚上12时止),市区巡游客运出租车试行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

  那么我市出租车春节期间的收费情况如何呢?记者从运管部门获悉,我市巡游出租车在春节期间将不另外加收费用。

  当前,我市共有308辆巡游客运出租车,收费标准为起步里程2.5公里内收取起步价8元,2.5-5公里内超出部分每公里收取2.5元,5公里以上超出部分每公里收取3.75元。

  “每辆出租车的后排车窗处都粘贴了收费标准、乘客须知及举报电话。”市运输服务监督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乘客监督外,他们也会在永康南站出站口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进行抽查。

  春节期间,市运管部门将与往常一样派人抽查,同时安排人员值班。市民若在春节时遇到出租车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拍照、录音,要求司机提供发票等方式保存证据,并拨打24小时交通服务热线12328或8890便民服务热线88900000投诉维权。“若收到市民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收取运费不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额。若违反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十日以下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


永康日报 社会点击 00006 2019-01-31 永康日报2019-01-3100009;永康日报2019-01-3100010 2 2019年01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