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日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Q来Q去

文章导航

  你的幸福

  需要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网友:

  我丈夫生性多疑,前两天他怀疑我和同事有不正当关系,动手打我,导致我耳膜穿孔。近两年来,因为类似的事,他每个月都要动手打我几次。这次是最严重的。我想问一下,这样算不算家暴?

  浙江纬马律师事务所商晶晶律师:

  根据以上你的陈述,你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网友:

  那我该怎么办?如何保护我自己?

  浙江纬马律师事务所商晶晶律师:

  建议你从以下几方面去维权:

  1.你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2.你可以到派出所报案,并要求留下笔录,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出具的告诫书,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等,均可作为证实家暴行为的证据;

  3.如果你的丈夫屡教不改,你可以和他离婚。他殴打你的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你还可以据此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4.如果你受到严重的伤害,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故意伤害罪;

  5.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网友: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如何申请?

  浙江纬马律师事务所商晶晶律师: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裁定。包括多种保护措施:禁止被申请人殴打、暴力胁迫、威胁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禁止被申请人跟踪或骚扰申请人;责令被申请人搬出双方共同处所;中止被申请人对其未成年人受害子女行使监护权或探视权等。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有效期为六个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最好是书面提出;情况紧急时,也可口头申请。

  网友:

  如果他不按照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内容做,该怎么办?

  浙江纬马律师事务所商晶晶律师: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律师建议:

  许多家庭暴力一而再、再而三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害者一再忍让,使施暴成为习惯。当暴力发生时,不论受害者是男性还是女性,要切记不示弱,让施暴者知道你是不可以忍受暴力的,要及时的解决,保护好自己。

  请加司法局工作人员微信,进“Q来Q去”公共法律服务群,进行法律咨询。

  主办单位:永康市普法办 永康市司法局

  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律师咨询 法律援助

  调解纠纷 公证鉴定

  请到永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永康日报 Q来Q去 00013 2018-12-27 永康日报2018-12-2700011;永康日报2018-12-2700013;永康日报2018-12-2700019;永康日报2018-12-2700018;永康日报2018-12-2700024;永康日报2018-12-2700020;永康日报2018-12-2700021;永康日报2018-12-2700022;永康日报2018-12-2700023 2 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