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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创新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

  构建“1+3+X”制度体系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当好新时代答卷人

  □首席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然而,面对量大面广的基层监察对象,监察力量不足已成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最大制约。日前,市监委在前期向16个镇(街道、区)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基础上,创新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以此破解基层监察力量不足的瓶颈。

  自2016年底启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经过近两年的积极探索、主动实践,我市基本实现了对市级层面监察对象的监察全覆盖,改革后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治理效能逐步释放。

  “既然是监察全覆盖,就不能留有空白和死角。”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监委将把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将已经在市级层面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惩治腐败做法经验覆盖到农村基层,让监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落地见效。

  正是基于这一目的,今年7月,市监委向16个镇(街道、区)派出监察办公室,共配备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主任16名、副主任16名、监察员43名。各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与镇(街道、区)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对市监委负责,接受市监委的领导和监督。

  监察办公室的组建,将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但与基层监察对象的数量相比,监察力量仍显不足。市监委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一组数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全市纳入监督范围的对象增加了6898人,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基层单位,其中农村所占比例最高。与此同时,从前期市委巡察、农村基层巡察情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工程招投标、惠民扶贫政策落实等领域的“微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因此,加强基层监察队伍建设,增加基层监察力量,显得尤为迫切。

  为此,我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向镇(街道、区)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基层监察“三员”队伍,即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助理监察员、村(居)监察联络员和村(居)监察信息员,进一步充实基层监察力量。每个镇(街道、区)配备2名助理监察员,原则上从镇(街道、区)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部门派出镇(街道、区)的公职人员中择优聘任;每个村(居)配备1名监察联络员,一般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每个村(居)配备2—3名监察信息员,原则上从镇(街道、区)管辖的公职人员或辖区内常住人口中择优聘任。目前,由32名助理监察员、652名监察联络员、1365名监察信息员组成的基层监察“三员”队伍已基本选任到位。

  近日,市监委又出台了《永康市监察委员会派出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汇编》,将监察办公室工作办法、“三员”工作办法、监察办公室工作报告制度、监察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等8项基层监察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并编印了《永康市监察委员会派出镇(街道、区)监察办公室日常监督和政务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书参考样式》,为基层监察工作提供具体指南,全面提升基层监察工作水平。

  派出监察办公室、组建“三员”队伍、出台配套制度,我市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1+3+X”制度体系已经形成。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强对“三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大顶岗锻炼和实战训练力度,全面提升基层监察队伍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确保实现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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