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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心不忘 薪火相传

  市公安局举行民警授衔授章暨荣休仪式

  □通讯员 吕倍思

  光辉从警路,峥嵘岁月情。11月29日下午,市公安局2018年度民警授衔授章暨荣休仪式在局八楼会议室隆重举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曙初,相关单位领导及退休民警职工、获浙江省公安厅从警30周年公安荣誉章民警代表和授衔民警代表参加仪式。

  今年,市公安局共有12名民警、职工光荣退休,12名民警获浙江省公安厅从警30周年公安荣誉章,98名民警首授或晋升警衔。仪式上,市公安局领导分别为2018年度警衔授衔民警代表授首授、晋升警衔肩章,为从警30周年民警颁发了公安荣誉章,为退休民警颁发了永康公安从警纪念章、退休证,并送上鲜花。

  退休的民警职工身披绶带,胸戴红花,纷纷发表了退休感言:“公安的精神永在,公安的情怀永在,公安的情愫永在!愿大家今后在政治上保重,工作上保重,纪律上保重,身体上保重。”“我为自己是一名公安民警而感到非常自豪。从部队转业到公安工作近20年来,我受到了同事和领导们非常多的帮助。我从不后悔选择公安这份职业。”“千言万语萦绕心头,感谢局领导和同事的关心。希望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永康公安越来越好!”……随后,青年民警从老一辈民警手中接过了“薪火相传”的旗帜。一授一接之间,代表着责任和使命的传承。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都十分重视在民警职业生涯的重要节点和特殊时刻举行激励仪式,这些仪式即承载着光荣厚重的历史,又充满着蓬勃向上的朝气。陈曙初在仪式致辞中多次向辛勤工作数十年的老领导、老同志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和敬意。陈曙初指出,从警荣誉章,浓缩了深深的公安情怀;公安荣誉章,记录了勤恳兢业的公安历程;一杠一星,代表着厚重的责任与嘱托。陈曙初希望全体民警、辅警要以退休同志和获得公安荣誉章的民警为榜样,传承优良作风,锻造忠诚警魂,强化使命担当,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始终牢记习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卯足动力想作为、掌握能力能作为、切实担当有作为,铸就永康公安铁军,助力永康新腾飞。

  局领导和退休民警职工合影

  青年民警表态发言


永康日报 警界 00006 2018-12-05 永康日报2018-12-0500006;永康日报2018-12-0500007;8903939;永康日报2018-12-0500009;8903942;永康日报2018-12-0500008 2 2018年12月0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