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纪律
严肃六大纪律
积极稳妥和谐有序推进
□首席记者 张赤奎
本报讯 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我市加快乡村振兴、建设清廉村居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积极稳妥、和谐有序地推进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近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明确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六条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要严肃政治纪律。全市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禁以任何名义阻碍、干扰行政村规模调整;严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搞变通、打折扣、拖延行政村规模调整;严禁散布不当言论、煽动群众闹事。
通知指出,要严肃组织纪律。参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对涉及行政村规模调整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严禁擅自行动、乱开口子。涉及调整行政村的党员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组织决定;涉及调整行政村的村“三委”班子成员在调整期间未经镇(街道、区)主要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外出;在调整过程中,要加强档案管理,严禁不交印章、账本、档案和相关资料。
通知指出,要严肃廉洁纪律。各镇(街道、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督查,严防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三资”管理改革试点镇(街道)要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把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涉及调整的行政村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及相关制度,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和实物资产,私分公款公物,违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和工程承包等;严禁借行政村调整之机突击花钱,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违规吃喝、请客送礼、考察旅游等;严禁虚设、伪造债权债务,毁灭账册、合同等财务资料;严禁拖欠、占用、出借村集体资金和实物;严禁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通知指出,要严肃群众纪律。参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下转2版)
(紧接1版)严禁在行政村规模调整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严禁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禁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通知指出,要严肃工作纪律。参与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做到行政村规模调整和其他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五个一律”:各镇(街道、区)班子成员联系村村民(户代表)大会未一次性通过的年度一律不得评优评先;联村干部没有发现问题或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一律不称职;村干部组织不力,导致调整工作未按期完成的一律予以免职或停职;党员所联系的农户参会率、支持率未达到双过半以上的一律教育整转;党员干部利用信息网络造谣诽谤等不正当手段,妨碍调整工作开展的一律从严查处。
通知强调,要严肃责任追究。全市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个调整过程合法有效、平稳有序。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查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绝不姑息,为调整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