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
改革后设省级党政机构60个 县级机构改革方案12月底前报批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当好新时代答卷人
□首席记者 陈晓苏
本报讯 23日上午,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正式全面实施。会议明确,机构改革后设置省级党政机构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会后即组织开展新部门组建、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至2018年底前基本调整落实到位;市县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其中,县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于12月底前上报,经省委批准后组织实施,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金政、朱志杰、陈美蓉、朱世道、范晓东等各套班子领导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也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一块试金石。全省上下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政治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握政策标准、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会议指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把“六个坚持”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特别要牢牢把握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个首要任务;要突出改革特别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要切实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到统筹谋划、一同部署、整体推进;要全面提升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依法依规完善机构职能、履行机构职责、管理机构编制,推进机构权责和运行标准化,运用大数据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要扎实有序推进省级机构改革,把“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总原则贯穿于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平稳有序、无缝对接。要抓好转隶组建这一关键环节,抓住“三定”这一“牛鼻子”。要统筹推进市县机构改革,对表落实“规定动作”,完成市县需要对应调整的具体改革任务;严格党政机构限额管理;乡镇街道机构设置要纳入市县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同时,体现直接面向人民群众这一基层事务的特点,体现简约、便民、高效的要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要同步考虑、统筹推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氛围,坚决维护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链条,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机构改革始终,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