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检测中心通过机构评审
□记者 胡颖 通讯员 徐铭灿
本报讯 日前,受省农业厅委托,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专家现场评审。
评审期间,评审组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采取听、看、问、查、考、评和现场操作考核等方式,分别从机构与人员、质量体系、仪器设备、检测工作、设施与环境、记录与报告等六个方面,对全部条款和申请的技术能力逐项进行了核查,并同意通过现场评审。根据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必须经计量认证合格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通过后,方可从事农产品检测工作。
据了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顺利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评审,填补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空白,将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菜篮子米袋子安全和特色农产品质量提升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