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代检察长受聘六中法制副校长
一堂生动法治课教学生懂法守法用法
□见习记者 程明星
本报讯 7日下午,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何德辉受邀兼任市第六中学的法制副校长,并讲授了一堂题为《青春路上,与“法”同行》的法治课。
“同学们,俗话说得好,‘什么都可以得,但不能得病;什么都可以做,但是不能犯罪。’”何德辉代检察长开门见山地表明讲座目的。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屡见不鲜,团队犯罪、高科技手段犯罪等犯罪方式更是层出不穷。据相关数据统计,青少年犯罪案件大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10%,其中中学生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20%左右。据悉,近几年,我市青少年犯罪人数每年约有250~300名。而造成这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大致可分为五类: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遇事冲动不计后果、物质看得太重、自律意识不够强。
何德辉代检察长通过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劝导全体在座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以为违法犯罪离我们中学生很遥远,它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哪怕不了解具体法律知识,也要有善恶对错之分,这是最根本、最原价的守法标准。
六中校长章春归表示,第六中学作为“检校共建”单位之一,不仅是金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也是浙江省禁毒教育示范学校,始终秉承“普法”教育,多次与政法部门密切合作,在校内宣传法律知识,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何德辉走进六中并担任法制副校长,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高二(3)班学生林业鹏告诉记者,通过此次讲座,对法律有了进一步认识。他说,作为中学生,很有必要学习法律,不仅仅是要懂法守法,还要随时用法律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