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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东城街道城北东路清泉浴场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8日,经济开发区金都路应氏物流重庆站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0日,方岩镇派溪工业功能分区星广大道浙江正清和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100元罚款。
10日,石柱镇地塔田浙江三人机械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7名流动人口信息,被警方处以700元罚款。
市流动人口管理局温馨提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用人单位在录用或解聘流动人口员工时,应该在三天之内报送流动人口录用或离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