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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00元二手手机没几天屏幕坏了

  市场监管局发布“二手手机消费三提示”

  □记者 陈凯璐 通讯员 翁长武

  本报讯 5800元买只二手苹果机,用不到一周屏漏线了。近日,一起口头约定、争执不休的二手手机三包纠纷,经市市场监管局出面调解,消费者获得手机店退机退款4900元。

  前几天,缙云县壶镇人吕先生到我市城区一家手机店,用5800元购买了一个二手的苹果X手机,但没有开购机发票。

  “买来没几天,屏幕就坏了。”吕先生说,手机买来没几天,他就发现手机屏幕左边有一条绿色的线,并且绿得很显眼,当时还以为是软件的问题,一个小时后,这条绿线就消失了。几天后,该机屏幕左边又出现了这条绿线。他就把相关屏幕照片发给店方看,要求该店三包。

  店方称这是屏漏线了,还说购机时就与他讲过,二手机卖出去就不保修的。如果要退机的话,吕先生要损失1800元,该店只退给他4000元;如果要修理的话,修理费要1000元。

  吕先生对店方的讲法和做法不认可,坚称购机时店方只讲过“全国联保的”,没有讲过“二手机卖出去就不保修”的话。双方因此争了起来。

  于是,吕先生打电话投诉到我市市场监管局12315,要求该手机店免费保修这只苹果X二手机。

  当日,经工作人员电话调解,双方最终搁置争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手机店退还购机款4900元。

  “口头三包合同是非多,二手手机买卖要谨慎。”我市市场监管局为此发布“二手手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和手机店买卖二手手机要注意三点:

  一是二手手机的来源等信息必须合法准确,买卖赃机双方都要负法律责任。手机店应当对二手手机的来源是否合法、维修记录、交易记录、手机存在问题等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并将核查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二是建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机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三是建议双方书面约定二手机商品的三包情况。新手机售后出现质量问题,是国家规定实行三包的。二手手机售后出现质量问题能不能获得三包、如何三包,就要看手机店和消费者的合同约定了。合同约定有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建议双方对二手机商品的三包期限、哪些性能故障可以三包、维修单位及其电话地址等情况采取书面约定的方式。


永康日报 社会点击 00012 2018-06-28 永康日报2018-06-2800005;永康日报2018-06-2800006 2 2018年06月2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