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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报
“杀人”警情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我在古山二村工业区杀人了,人没死。”11日晚9时46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某群众打来的报警电话。“请问具体在什么位置,伤者情况如何?”接警员连忙追问道。
“我就在工业区路口等,你把派出所的人叫过来就行。”报警人没有正面回答接警员问题,说完这句话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综合整个报警过程的交流内容及报警人冷静的表现,指挥中心民警对该警情心存疑虑,遂即对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展开研判,同时跟进派出所处警情况。
当晚10时02分,市公安局古山派出所民警吕竹宇赶到现场,在该工业区一家五金加工厂门口找到了报警人胡某。只见胡某光着膀子,情绪稳定,但其身上一无凶器二无血迹,也没留有任何明显的打斗痕迹。警方对胡某展开询问。
“我其实没有杀人,就是和人闹矛盾了,想你们过来处理一下。”面对民警的询问,胡某坦言,原来,他当晚喝了点酒,和女友在感情问题上产生了矛盾。激烈争吵后,胡某一气之下拨通了报警电话。
经查,胡某今年49岁,来自安徽,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经公安机关教育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一时冲动下谎报警情这一行为的严重性,但已追悔莫及。最终,胡某因谎报案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谎报警情、恶意举报以及妨碍民警执法等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惩处。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已依法严肃处理6起恶意谎报类警情,治安拘留5人。
警方呼吁,莫要让非警务报警堵塞“生命线”、占用有限的警务资源,请把更多有效的时间和机会,留给真正处于危急关头有需求的人。
□通讯员 应彩君 吕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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