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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车一族注意啦

  律师教你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网友:

  我有一辆轿车,老是有亲戚朋友向我借车用,我借出去后很担心发生交通事故要我承担赔偿责任。以后遇到向我借车用的情况,我是借呢还是不借呢?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吕慧新律师:

  借用车辆在平常生活中也是常见的,相关法律也对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网友:

  那么车主有过错是哪些呢?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吕慧新律师: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认定车主存在过错,主要是指下面的情形:(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网友:

  我原先有一辆车,又买了一辆新车,就把旧车卖给他人了,但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会不会要我赔偿的?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吕慧新律师:

  这种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是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应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提醒二手车转让的应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并妥善保存,且应及时办理车辆过户登记。

  网友:

  我购买的新车才几天,被另一轿车追尾,修理费花了好几千元。我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吕慧新律师:

  这种情况你只能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贬值损失”不予支持。

  网友:

  我的车年检逾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全部责任,车辆检测是合格的,我投保的保险公司会不会拒赔?

  浙江三星律师事务所吕慧新律师:

  车辆年检是车辆管理部门的管理行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经检测车辆符合安全驾驶标准的,车辆未年检与发生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车辆未年检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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