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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相济化解矛盾于无形
□本报特约评论员
赵开浪
法律是冰冷的,法官是有温度的,审判是刚性的,调解是柔和的。各法庭建立诉前调解机制,抓住矛盾萌芽状态的有利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述之以法,哪怕是闹得不可开交的纠纷矛盾,依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法律是冰冷的,法官是有温度的,审判是刚性的,调解是柔和的。解决各类基层纠纷矛盾,关键是建立诉前多元大调解机制,培养一支懂法律、有威望、善奉献的调解员队伍,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调解的善意和诚意,通过刚柔相济的办法,化解矛盾于无形。龙山法庭创新推出“今日我当值”活动,组织动员村干部与乡贤参与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起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被省高院作为典型推广。
社会转型期由于经济发展压力、价值观多元化等因素叠加影响,各类矛盾频发。近年来,双方当事人在同一份证据材料上互为相反,表明其中一人造假,这种昧着良心的人也在增多。还有个别政府部门、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程序不到位不规范,成为被告之事也呈上升趋势。守护公平正义,化解各类纠纷矛盾,大调解可以大有作为,也应该大有作为。当然,大调解必须与大审判有机结合、缺一不可。
化解纠纷最有利的时机是在矛盾处于萌芽状态。在矛盾发展初始阶段,双方当事人之间差距相对较小,调解时如果各退一步,加上辅助法律的刚性认知,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较大。我市位于乡镇的龙山、芝英、象珠、石柱四家法庭,是法院在农村的延伸,是老百姓家门口说理、评理的地方。各法庭都建立了诉前调解机制,“退一步海阔天空”,哪怕是闹得不可开交的纠纷矛盾,依然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抓住矛盾萌芽状态的有利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述之以法,哪怕调解不能成功,也能为稳定双方当事人情绪,避免事态恶化发挥积极作用。
刚柔相济化解纠纷要整合各种力量。每一个镇、村都有一批调解骨干,他们可能是村干部,可能是人大代表,也可能是乡贤能人,把他们的力量调动起来,建立以法庭调解为核心,多层次、多角度且又灵活的调解网络,需要动一番脑筋。一是可以建立调解人才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化解不同的纠纷矛盾有不同的专业人才。二是组建专业的调解团队,现在资源较分散,如村干部有每月5日接访活动、镇街道区有信访包案的领导、机关部门也有对相关信访的联系干部、还有市领导下访接访,化解是最好的稳定,各种调解资源都应该与法律途径相对接,在法律的框架内调解。
化解纠纷要反对一味迁就信访人的诉求。“化钱买平安是越来越不平安”,群众的合理诉讼要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要调查清楚、坚决处置。刚和柔是一对有机的整体,没有刚,仅靠柔只会“和稀泥”。在现实中,界定合理与不合理确实比较难,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进行探索。一是可以举行听证方式,邀请各方代表,听听当事人的说法,当场进行质证,相信真相是越辨越明的。二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必须拿出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的勇气,现在“新官不理旧账”引发的社会问题不少,难题不能回避,无理要求不能迁就。把遗留问题摆上台面,亮出各方诉求,提出解决方案,依法依据,兼顾历史,刚柔相济,一个一个“啃”掉。
在永康新腾飞的征程中,一定还有许多难题横亘在路上,唯有面对现实,披荆斩棘,刚柔相济,化解矛盾,才能轻装上阵,早日实现新腾飞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