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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晒小白鞋

  鞋子变小了

  顾客投诉干洗店获赔450元

  □记者 陈凯璐 通讯员 翁长武

  本报讯 收20元干洗费,赔偿给顾客一双新鞋子的钱,赔偿款是干洗费的22.5倍。2日,我市一家干洗店花450元钱,买了个教训。

  去年9月,市民李女士花450元钱,购买了一双某品牌的小白鞋。10月,她把这双穿过的小白鞋,拿到我市城区一家干洗店干洗,干洗费20元。

  李女士说,去年12月,她回店取鞋时,发现这双送洗的小白鞋竟然被店员放在干洗店门口附近的窗台上,让太阳暴晒了三天,导致鞋子变硬发黄。店方表示会处理好。

  今年3月24日,她去试穿店方已经处理好的这双小白鞋,发现右鞋偏小,穿起来不舒服,店方答应会再次处理一下。3月28日,她再次回店试穿该鞋,结果发现右鞋还是偏小。

  “我的这双鞋子买来是合脚的,由于店家干洗的问题,导致鞋子变小,必须照价赔偿450元。”可是,店方不同意,3月30日,李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我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在12315调查过程中,店方承认顾客送洗的这双小白鞋放在店门口附近的窗台上,让太阳晒了三天,有点变硬发黄,店员没有注意到这个情况,这是属实的。但是,接下来,这双小白鞋店里处理过后,右鞋到底有没有偏小、是不是合脚,只有顾客自己才知道。现在,顾客坚持说,右鞋还是偏小的,该店也没有办法验证真假。

  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这起洗鞋消费纠纷,双方可以参照《浙江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的“洗衣消费纠纷赔偿计算方法”来处理:衣物未能达到良好洗涤效果,如定型不到位等,经营者应予再次加工,经重新加工后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应退还洗涤费。衣物洗后受到损坏,损坏程度较轻或不在明显部位,衣物仍可以穿着使用的,按衣物洗涤费的1—10倍补偿。单件衣物补偿不超过1000元。衣物因损坏不能穿着使用的,按洗涤费10-20倍给予补偿。单件衣物补偿不超过3000元。若市场上仍有同种衣物,经营者可购买同种衣物赔偿,并收取折旧费,年折旧率25%。

  2日,经协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不收鞋子的折旧费、不退鞋子的干洗费、全额赔偿购鞋款”的和解协议:被投诉干洗店当场赔偿给顾客450元钱,这双小白鞋归该店所有。

  “洗衣消费投诉见多了,洗鞋消费投诉永康12315还是第一次碰到”,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提醒相关干洗店要引以为戒,事先加强防范;提醒相关顾客也要注意留存购鞋凭证和洗鞋小票,对价值较高的送洗鞋子,建议双方采取议价洗涤的方式,即由干洗店和顾客协商一致做出书面约定,约定内容包括:鞋子价值、清洗费用、服务内容、理赔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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